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狠手!处理非法集资细节,透露哪些信号?!(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)

访客2024-04-16 20:18:0014

改革开放40年,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,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。人们追逐财富的意识越来越强,每个人都不再像从前那样,只要吃饱饭,穿的暖,就可以小富即安了。这种现象也是,对于国家来说是好事,也有不好的一面。好的一面,就是大家都在用心思赚钱,不会再像从前那样以阶级斗争为纲,反复折腾人,要强一万倍,这也是被历史所证明的是正确的路线。也就是,无论白猫黑猫,抓到老鼠就是好猫。每个人都在使劲过好自己的生活不断赚钱致富,才是人们应该的样子。不好的一面,就是大家拼命赚钱,每个人都日思夜想的怎么赚钱,于是就出现各种不择手段的赚钱方式,让人深恶痛绝,所不齿。有些人昧着良心,生产各种粗制滥造的商品卖给消费者,像假冒伪劣产品、假药、假酒;有些人沉浸在金钱的世界走不出来,生活中看到不少人拜金思潮泛滥,各种腐化堕落的人有之。时代慢慢的改变,过往40年的历史,我国是一个建设初期,各种赚钱方式,还是非常多的,渐渐的,许多传统赚钱行业都变得日已凋零。于是人们想其他办法赚钱,就是通过虚拟经济来赚钱,像炒股、金融投资等等。人们开始觉得这个行业特别赚钱,渐渐的人们内心迷失了,纷纷将这些本来很好的东西硬是折腾成了很多负面的信息。于是各种互联网金融诞生了,P2P、电子货币,各种宝宝等等,层出不穷,这些开始的时候,还好,后来人们越来越想赚钱,将这些工具都变成了集资的工具。这也就是近些年,频频出现的各种非法集资,这些伤痛,尝试过的都体会到被骗的痛苦。由于这种群体性,隐蔽性事件高发,引起最高检的重视。1月30日,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“两高一部”《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通报近年来打击相关犯罪的情况,并发布典型案例。有几个细节,也可以看出我国在不断进步:第一,非法集资进入刑法层面,以前是没有将这种列入执法维度的。以前人们遇到非法集资,人们只能通过警察报案,然后警察表示这种属于经济案件,不予纳入。现在这种就不是那么简单的经济纠纷,只要是涉及到非法集资,无论大小都是列入刑事案件,这极大的震慑住犯罪分子。原本那些小额资金被骗的人,由于金额太小,警方不予立案,现在可以立即立案侦查。第二,将非法集资主体进行了严格的分类。以前人们对于非法集资,搞不清楚,到底是找谁。因为许多企业,通过个人来进行集资。最后企业将个人作为主体,使得受害人没法获得赔偿。这一次更加清晰地进行分类。明确定性,个人和企业非法集资处理方式,采取针对性极强的处理方式。第三,对非法集资主观意愿进行了合理甄别。事情已经发生,就应该有相应的处理方式,对于非法集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不能一棒子打翻一船人。有的可能存在恶意,有的可能存在相对善意。这一次也是非常清楚的列出主观恶意行为。第四,对非法集资金额的认定上有了科学界定范畴。非法集资之所以高发,在于许多人希望能通过投资获得高额收益,为了这个收益,许多人在已经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的事实时,故意将金额扩大。这无疑增加了纠纷解决的难度,就要对其进行金额认定,这一点也体现了最高院的人性光辉。以上也是最高检,紧跟时代节奏,为人民守住钱袋子,防止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冲突的重要保障。无论是犯罪分子还是受害者都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,不可轻饶任何一个犯罪分子,也不会让犯罪分子受到不人道的对待。从以上几个细节看到,对待犯罪分子决不手软,与此同时我国最高检也是将法律与人情相结合,维护社会正义一种划时代进步表现。当然这次细节,也给出了社会一个正面信号,就是不再允许非法集资横行,影响社会发展。在处理社会经济类案件,要依法有理有据的进行处置
(责编: 网络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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