仓储合同,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

访客2024-06-24 18:36:3924

仓储合同、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

1. 保管期间的归还

23:346、保管期间届满或者甲方提前领取保管物的,乙方应当将原物归还甲方。

2. 保管合同的解除

1. 甲方提取保管物的权利。

2. 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。

3. 仓储合同的特点

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,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给保管人。

4. 仓储合同的定义

仓储合同是存储人将货物放到保管人处签订的合同。

5. 保管合同的性质

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,需要寄托人将物品交付给保管人。

6. 区别一:成立条件

保管合同需交付物品,而仓储合同只需一致意愿。

7. 区别二:有偿性质

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,而保管合同可能是有偿或无偿。

8. 区别三:合同形式

保管合同给付保管凭证,仓储合同则给付仓单。

9. 区别四:管理人义务

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中都有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,但无偿保管会有所区别。

10. 区别五:实践合同与诺-成合同

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,仓储合同是诺-成合同。

(责编: 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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