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

访客2022-12-11 10:21:1111

11月30日消息,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确定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山东省、广东省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,将从推动制度构建、开展登记实践等方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。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期限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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